土地增值税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为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
土地增值税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如下: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为签订房地产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土地增值税纳税的纳税人应当自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然后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和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找法网提醒您,如果纳税人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难以在每次转让以后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可以按月或者按转让房地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
我国的土地增值税按照取得的收入扣除规定的项目后的增值额进行征收以及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相应的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