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在公司资金运转中是比较常见的,如果承担汇票不慎丢失的话,需要及时进行承兑汇票挂失,那么,承兑汇票挂失法院流程是怎样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挂失承兑汇票的程序:
(一)承兑人需要去银行开票作书面挂失;
(二)承兑人需要向开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公示催告的申请;
(三)丢失的汇票有效期过后去银行办理托收的凭证。
票据托收一旦形成逾期,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友好协商
协商得法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但在种种因素的作用下如协商而未决,则会造成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二)追索前手
在票据贴现,转贴现中如与承担人(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依《票据法》和合同约定及时向前手追索损失,这是银行维权较好的手段之一。
(三)诉讼
在前述方法均无效的情况下,诉讼将是银行的最终选择。大多数的票据交易是非清晰,权利方胜诉的概率较高。诉讼的证据准备将是能否胜诉的关键。
(四)其他方式
票据交易中,当事人一方有银行参与其中的,这在转帖先业务中表现尤为突出,还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1、向违约银行的上级反映,请求协助解决。
2、想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反映,请求协调解决。
银行挂失越快越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在3天内应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并做公告,如果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则票据遗失人可以申请法院做除权判决,然后向银行主张票据权利。
失票人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写明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需要出示前手每一家背书给下一家的证明。
因为他们全部都参与了银行承兑汇票流通过程,所以应该提供全部背书人的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承兑汇票挂失法院流程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承兑汇票挂失首先需要去银行作书面挂失,然后公示催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