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最终是要将农产品进行销售,而销售便需要签订购销合同,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否免征印花税?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对于一次折旧,剔除残值后的金额,全额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39号公告规定,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下称注释)执行。按照注释,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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