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对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相关行为而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其中经济活动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货币交易,还包含合同类表现形式。那么大家知道商业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对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企业或商品流通企业,凡按照规定设置帐薄进行核算,并能如实提供购销合同及合同性凭证的,应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发给其“印花税自行汇缴许可证”,实行由纳税人按购销合同标的金额,自行汇总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办法;凡不按规定设置帐薄或虽设置帐薄,但帐目混乱,收入、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且不能如实提供购销合同及合同性凭证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发给其“印花税核定汇缴通知书”,实行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纳税人购销金额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办法。第四条规定,对实行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按下列标准核定计税依据:
(一)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企业的印花税依据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50-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可按销售收入60-9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二)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商品流通企业的印花税依据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实行情况,对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60-9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可按销售收入20-5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三)年利润小的企业印花税依据
对年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型商业企业,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可按照其采购金额40%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法定的,并且其具有灵活性,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合同,根据其相应的合同金额缴纳不同比例的印花税额度,同时,在法律上来讲,只要购销合同成立,就应该缴纳相应的印花税,而不考虑该合同有没有实际履行。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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