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招标的条件都有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获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已经核准等。必须招标的项目包括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等。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找法网提醒您,招标的程序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有所不同,这里以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为例子: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