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小孩来说的话我们大家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给一个完美的家庭,甚至于会直接影响到孩子未来三观,所以通常离婚的夫妻的话也是会为了孩子的抚养权争吵不休,甚至于闹到打架的地步都有。那么,抚养权立案材料?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到抚养孩子的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二)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时,要提交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双方的身份信息、孩子的身份信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还有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材料;
(三)立案庭立案后,缴纳变更抚养权诉讼费,等待法院开庭通知。
(四)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权诉讼时,会确定是否具有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抚养孩子一方患病伤残不能抚养孩子、抚养孩子一方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等等。
(五)落款和日期。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说明两人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变更。在向法院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交纳诉讼费。
(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如四个人每年的抚养费加起来不超过)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法律规定主要如下:
(一)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而不是被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二)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或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处理完毕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统计数据确定赔偿基数,如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过程中,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统计数据调整,则应按新数据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三)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确定赔偿基数,但如受害人(扶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则应按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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