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在离婚时要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那么再婚后有孩子了以前的抚养费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可以与对方商量,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支付的,可以支付高于法定抚养费标准,但是不可以支付低于法定抚养费的标准。
再婚抚养费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法律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会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父母是具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总之,尽管已经确定了抚养权甚至已经再婚了也是可以依据其与孩子的法律关系而改变抚养权的,但是前提是在双反能够协定好并且在孩子的认可之下才能够进行法律的变更手续。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再婚后有孩子了以前的抚养费怎么办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