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迁城镇户口的流程是,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向原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出,携带相关资料再回迁出地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去迁入地办理入户。
农村迁城镇户口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出申请。
3.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把户籍证明和相关资料带上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籍科申请迁入。
5.等户政科签发的准迁证。
6.再带上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迁出手续并开迁移证。
7.就带上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户口迁出了籍贯不会变。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户口迁移,与祖籍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会改变,也不可能改变。
迁户口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迁移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主同意落户书面申请;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能够证明迁移人与房主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档案、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结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