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派遣是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之后引入我国的。这种方式更弹性更灵活。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劳务派遣人员比例是怎样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劳务派遣工交社保需要什么手续?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用工规定或者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有关规定罚款后一个月内仍不改正的,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或者超比例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视为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应及时补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自处罚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计算。被派遣劳动者书面表示不愿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
基本权利:
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基本义务:
自觉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
完成用工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参加用工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6、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劳务派遣人员比例规定是:劳务派遣工不得超过总劳动者的百分之十,否则会处以罚款,罚款后一个月内未调整人数比例的,应补订劳动合同。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