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过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来说,双方是有共同扶持的义务,同时也需要共同居住在一块。但是在如今这个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不结婚而在一块居住,有的甚至在同居期间生儿育女,对于这种情况知道会怎么处罚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会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哦。
1、民事方面,女方可以要求离婚,因男方为过错方,在分割财产上可以要求不分或少分共有财产,同时可以主张赔偿。
2、刑事部分,因为违反婚姻法夫妻相互忠诚义务的规定,该同居行为为周围群众认可的“夫妻关系”,则可能涉嫌构成刑法中的“重婚罪”,可以给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非法同居生小孩”,应分成好几种情况:
如果当事人男女的一方或双方是有配偶的,会受到计生部门的从重处理,并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当事人男女各自的情况,对当事人男女分别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
如果当事人男女双方是已到法定婚龄的,应当尽早去婚姻登记机关做好婚姻登记。只要在你省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育登记的,可免于处理。
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由当事人男女双方自行商定解决。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顺便提到的是有配偶与人同居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双方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不能成立夫妻关系,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系法定共有,离婚时自然分割,除非有反证;而同居财产是谁的就是谁的,除非有反证才能分割。
在非婚姻状态下,同居者分割财产时,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出现纠纷。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很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虽说在两人感情好时,这么做似乎有点难以启齿,但是与可能会因为权益不清而导致的尴尬和伤害相比较,两个人理智地进行约定还是值得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非法同居生子怎么处罚”等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非法同居关系一般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这种情况小孩更是容易受到区别对待,所以这种情况小编是不持支持票哦。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