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应履行的职责可以参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主要内容是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民法总则,即现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履行的职责有: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能够作为监护人的人有: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2.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监护人可以辞任的情形有:
1.年满六十五周岁;
2.有疾病或残疾难以正常履行监护职责;
3.因照顾老人小孩或者患病配偶家务特别繁忙;
4.已经承担两个以上监护责任;
5.现役军人或担任政府要职公务繁忙等等。
找法网提醒你,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监护人的负担,又能尽量避免因监护人的原因使被监护人的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