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人范围可以参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主要内容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
民法总则,即现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范围是: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找法网提醒您,第一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原则是:依法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原则、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原则、不得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