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是有一定的发放标准的,相信有很多人还不怎么知道具体怎么发放,这是有必要了解的,这关乎劳动者的权益。那么,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室内工作是否享有高温补贴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未制定的分别为,黑龙江、西藏、青海等四个省份。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在这28个省份中,有13个省份发放标准为按月发放,另有15个省份按天发放。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人社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此文件有效期自2015年8月,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由此看来,近几年的高温补贴标准均需要按照上述规范性文件进行执行。室内非高温作业岗位人员亦享受高温补贴,每年正常出勤的情况下,享受四个月的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属于福利收入范围,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笔者认为高温补贴的诉讼时效与工资的诉讼时效不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此,高温补贴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室内工作是否享有高温补贴”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高温补贴的时间一般是6月至8月,只有符合规定的人才能领取,并不是所有人能领取的。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