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哺乳期可以离婚,法律只对在哺乳期内男方提出离婚作出限制,对女方没有。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但如果女方具有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也可以由男方抚养。
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的。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由谁抚养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如果母亲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导致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而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况如下:
1.双方感情未破裂;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