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或者企业的时候,会填写相关的注册资本,对于一些注册公司或者企业来说,注册资本的选择还是比较重要的环节。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分公司注册资金要多少?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如何申请?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多久?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1、分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多少
分公司由总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1)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2)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3、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4、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2、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五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分公司注册资金要多少、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如何申请、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