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到2000年有工程借款,经律师风险代理经营后,于2016年底收到本金和利息合订350万元。现在这笔钱已经存入以前的托管单位的账户。现在这个单位提出预扣20%的个人所得税。这个税率是否合理,如
更新时间:2020-09-01 09:39:57
问题描述:
父亲到2000年有工程
借款,经律师风险代理经营后,于2016年底收到本金和利息合订350万元。 现在这笔钱已经存入以前的托管单位的账户。 现在这个单位提出预扣20%的
个人所得税。 这
个税率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应该支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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