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公积金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取公积金的原因包括购房的,自建房的,装修房屋的,离休的,退休的,职工死亡的,被宣告死亡的,出国定居的等。
取公积金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提取必须要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才可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3.单位经办人员或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找法网提醒您,公积金提取出来的影响:
1.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
2.六个月到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公积金买房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
3.公积金取出来会影响以后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