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省户口,也就是将户口迁到外省去,一般需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公民如果是由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办理外省户口,应携带本人证件前往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其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流程是: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民警核验办理;
3.领取户口迁移证。
结婚到外地可以迁户口,流程是: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权证),到一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证明,办理好证明之后,再到另一方户籍地派出所迁移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