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执法机关中,每个机关都是独立存在,会根据触犯法律事实的不同其调令也会不一样的。因此也会有人关心为什么执法人员在执行拘留以及逮捕,其都是扣押犯罪嫌疑人,但是其调令不一样。那么关于拘留证和逮捕证的区别?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1、发证机关不同。逮捕证是由人民检察院签发的,一般是对有可能判处有期以上的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签发的,交公安机关执行并关押。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的,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关押。
2、法律后果不同。逮捕证是针对可能判处有期以上的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而拘留证针对是有的就是一种处罚,有的也是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证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它既是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身份证明,又是执行逮捕的法律凭证,被逮捕人应当接受逮捕,如抗拒逮捕,则可以使用械具,甚至武器。如有其他人员阻挠逮捕,也可以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证保存期限是永久性保存的;
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必须开具拘留证,行政拘留档案保存期限的存根必须永久存档,所以,一旦被拘留,在公安机关一定会有记录的,是终生保留的。但是,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对被拘留人的影响是有限的,被拘留记录,通常在个人档案里是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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