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价格是现在的那些上班族们最担心的一个问题,毕竟多年以来我国的房价都是居高不下的,所以很多上班族都是采取用房贷的方式来购买房产,那么,个人办理住房贷款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的身份。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五)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当借款人提交了个人住房贷款所需的资料后,银行会对其进行审查,详情如下:
(一)调查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或建设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
(二)审批建设银行经办机构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批。
银行的相关审查通过后,银行会为借款人开户、发放储蓄卡并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担保、质押和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当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开发商帐户。
鉴于全国各地的信贷政策差异较大,需要咨询当地银行贷款条件:
(一)贷款资格: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已及时、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无停缴、欠缴现象发生,缴交率不得低于5%。
(二)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自建、翻建、大修住房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有关审批文件。
(三)具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在单位开)
(四)具有购建房总价值25%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首付收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办理住房贷款条件的全部内容。了解个人住房贷款需要满足那些条件的相关内容,有利于对我国房产法有更深的了解。如果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