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断绝家庭关系协议书是没有效的。断绝家庭关系协议因违法公序良俗而无效。但是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书是有效的。家庭关系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法律上断绝家庭关系协议书是没有效的,除非是收养关系才有效。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但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签订了类似协议,该尽的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还是要尽的。亲生父女如果签下断绝关系协议书后,没有法律效力。
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无法通过协议解除,抚养、赡养的义务也不能通过协议来取消,只能因某一方死亡而终止。而所谓的“断绝父之关系”的协议,违法了法律规定,显然是无效的。
家庭关系的内容根据具体的主体有所不同,这里以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为例子,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
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2.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3.兄弟姐妹之间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
找法网提醒您,家庭关系可以分为三大类:
1.夫妻关系
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身份、地位、人格等多个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父母子女关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3.其他近亲属关系
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