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意外事故,一般我们多多少少都会听说过,有的时候有些人还遇到过,那么,意外事故证明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时效,是怎样的?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意外事故证明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出险人姓名: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投保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请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证人、有关方面处理情况等)
事故发生诊治经过(诊断、治疗):
投保单位盖章:
出险人签字:
时间:
标题为:证明
内容:写上时间,发生了什么意外,导致了某某(身份证号)意外受伤,
落款: 单位名称, 时间
二、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时效
保险业务范围: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分为
(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索赔时效:
第二十七条对保险索赔时效做了以下规定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这也就是说除了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外。人身意外险、健康保险和财产保险的索赔时效都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看完后对“意外事故证明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这一个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