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面车位物业有权出租么

更新时间:2021-12-29 10: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现在的小区大家都知道物业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因为小区在建设的过程中或者是运营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的话,有时候会发生一些不好的现象,例如说小区的物品被盗等一些情况。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小区地面车位物业有权出租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小区地面车位物业有权出租么


  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共有,小区停车位紧张的情况,物业这么做有些不妥当。


小区地面车位物业有权出租么

  二、物业公司的权利有哪些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三、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其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一)是常规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③环境卫生的管理;

  ④绿化管理;

  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⑥车辆道路管理;

  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是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三)是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区地面车位物业有权出租么的相关内容,物业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注意服务的质量,同时也要注意不要超越权限。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请问小区地上停车位物业有权出租吗
这个要看情况的,比如是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即这种车位业主需通过购买获得使用权。
小区地上车位物业有权利出售和出租吗?地上车位到底属于那方
你好,按规定要看是什么情况的停车位,比如《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小区里道路两旁的停车位,物业是否有权出租或出售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
小区物业地面上车位,物业公司出有权租给业主吗
小区内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只是有管理权,可以出租给业主,但是收益是全体业主共有的
小区地下人防车库物业有权出租吗?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满足业主的需要之后,是可以进行出售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
小区地上停车位物业有权进行出租吗
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小区停车费这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无接触交通事故车辆离开算肇事逃逸吗?
交通事故无责方离开算逃逸。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
醉驾出车祸,肇事逃逸,至两人死亡,两人受伤
法律分析:醉驾发生损害结果致人死亡的,一般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