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刑事诉讼法条款有《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该条款规定了进行逮捕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等。
逮捕刑事诉讼法条款有:《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犯人被逮捕后会通知家属。刑诉中规定了,公安机关在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之后,应该立即将被逮捕人送去看守所羁押。找法网提醒您,除了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该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检察院执行逮捕后不会放人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除非有可以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已经逮捕,说明检察院已经认定涉嫌犯罪,是很难再放出来的。此时检察院需要经过审查起诉,若审查起诉通过,则会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审判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