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首要的功能当然是个人建房的时候需要提取,然后就是房屋装修,翻新等情况下都是可以进行提取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第二次提取公积金间隔时间多久?公积金提取怎么收费?公积金提取的方式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第二次提取公积金间隔为一年。第二次提取时间应以前一次得到款的月份为准至少1年以上方可办理。
1、首次提取公积金,有银行贷款合同应递交的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双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写有夫妻二人姓名或子女姓名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裁剪后贴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相应位置。
(5)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表格请在国资处网页上下载。
2、第二次提取对象及应递交的证明材料:
(1)第一次提取时已交银行贷款合同的,本人到贷款银行打印最近3个月的还贷明细表(盖鲜章)。
(2)身份证复印件,裁剪后贴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相应位置。
(3)在校双职工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表格在国资处网页上下载。
1、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1)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2)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3)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4)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2、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3、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第二次提取公积金间隔时间是:以前一次得到款的月份为准至少1年以上方可办理。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