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议定房屋折合人名币7万元,是否享有那窑洞的使用权,能否要回我们的钱?
更新时间:2022-10-04 17:57:54
问题描述:
2008年,我叔叔与我们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协议。双方同意该房屋折合人民币7万元。然而,我叔叔在协议中说,考虑到我身后的事情,我们以1万元的价格留下了另一个洞穴,我们支付了6万元。直到他和我得知他和丈夫的父亲私下签署了房屋转让协议,以获得庭院基础设施的使用权之后。当我买房子时,我对房子的买卖一无所知。我丈夫的兄弟和他的父亲私下里与他们达成了离开洞穴的协议。请你告诉我我叔叔是否有权使用这个洞穴,协议是否无效,他是否可以拿回我们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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