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关于《著作权法》肯定是对著作权方面的权利、作品进行的保护的。那如果有符合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其著作权保护申请怎么办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著作权保护申请怎么办
著作权的保护申请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就是想要申请著作权保护的人到当地的著作权保护中心进行申请;第二种方法就是申请人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进行保护著作权的申请。
我国的国家版权局对于著作权有相关规定,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在《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中有相关规定指出作品的作者或者享有著作权的其他公民或者单位都有权对作品进行申请登记。
1、著作权保护申请的详细流程
(1)谁要申请保护的人要把填好的申请资料提交登记。
(2)负责处理的相关机构要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登记查收。
(3)负责处理的机构要通知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
(4)接到费用通知之后,申请人要到处理的机构进行缴费。
(5)缴费完成之后,由登记机构进行受理申请。
(6)登记机构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7)审核通过之后,登记机构要把登记证书制作并发放到申请人手上。
(8)要对申请处理结果进行公告。
2、在进行著作权保护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
(3)申请保护的作品要提供样本。
(4)对于作品的具体创意说明。
(5)如果作品是合作创作的,则还需要提交合作作者的委托书以及其他的相关资料。
二、著作权法保护对象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以上就是著作权保护申请怎么办的介绍。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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