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民间借贷活动也日趋频繁。民间借贷市场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投融资通道。但是由于缺乏自律和监管的局限性,由民间借贷活动衍生出不少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高利贷。那么,隐瞒事实的借贷算高利贷吗?我国对高利贷怎么认定?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隐瞒事实的借贷算高利贷吗
《民法典》规定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此可知,高利贷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一种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缴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者返还财产给第三人。对于借款人以隐瞒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事实的方式向他人借款,出借人并不知情的,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民间借贷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规定予以处理。因此,借款人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进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输赌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又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显然,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国对高利贷怎么认定
《民法典》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
我国目前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6个月至一年期为6.12%,1-3年期年利率为6.30%。即: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
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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