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者享有。电影影视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作品的作者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个人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以及死后的五十年。
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者享有。中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摄制电影类的作品创作的过程很复杂,除了提供资金和组织拍摄的制片人以外,还有电影脚本(包括改编和直接创作的剧本和音乐、作词等)、导演、摄影、演员、特技设计、美工(包括服装、道具设计)、灯光、布景等等。
个人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找法网提醒您,以下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