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是否一定要经过它同意?我们怎么才能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呢?
更新时间:2022-05-06 11:34:26
问题描述:
我父亲是广州的一名普通工人。他换了一栋房子。因为当时他没有弥补差价,也没有购买共享区域,所以他现在想卖掉它。他向原单位办理手续并申请盖章。然而,原来的单位有很多障碍,他说他现在不会卖给你,或者他只能支付市场价格的20%来封存它。该单位的做法合法吗?法律文件中是否明确规定了差价部分?是否有必要获得其同意?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补充说当年其他老员工都办过手续,几年前一些老同事也办过手续,但现在有了新的领导,一切都变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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