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破产清偿顺序

更新时间:2018-06-28 16: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我国,国家一直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老百姓对银行有天然信任感。但这并不代表金融机构就不存在经营危机,商业银行也有申请破产的时候,那么商业银行在破产的时候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商业银行破产清偿顺序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清算清偿次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优先债权、一般债权。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商业银行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破产商业银行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和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权利。一般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

  1、支付破产费用,即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得的费用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应当支付所欠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根据本条的规定,在支付破产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这里的“优先支付”的含义,主要指优先于国家税收和单位存款,即在偿付国家税收和单位存款前支付储蓄存款。

  4、应当支付破产商业银行所欠的税款;

  5、应当支付破产债权。清算组提出破产分配方案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后,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二、银行破产对于储户的存款的影响

  储户的存款是否会血本无归?中国目前《条例》具体是这样的:

  1、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2、换句话说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将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限额保险赔付金额究竟是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内,还是只赔付本金,目前尚无明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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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中清偿债务的顺序为:担保债务、清算费用(含流转税)、工资社保法定补偿金(应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要扣缴)、各项税费、普通债务。
企业破产的赔偿顺序,企业破产清算,是按照什么顺序赔赏的。
您好!首先是对方工资、员工保险、税费、有抵押的银行贷款,剩余的按照资产剩余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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