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行政处罚是有期限的,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立案之后,那么就必须要在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药品行政处罚案件期限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是两年,行政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3、从立案到做出处罚决定时间为三个月。不同的行政法律法规都有不同的规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一)在监督检查及抽验中发现案件线索的;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
(三)上级机关交办或者下级机关报请查处的;
(四)有关部门移送或者经由其他方式、途径披露的。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
(二)有违法事实;
(三)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报分管负责人批准立案,并确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
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办案人员的回避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决定,负责人的回避由部门其他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
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人员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是两年,行政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药品行政处罚案件期限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