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请的时间限制

更新时间:2019-06-05 15: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得到补偿。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生育津贴申请的时间限制是怎样规定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么发放的?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生育津贴申请的时间限制


  一、生育津贴申请的时间限制

  生育津贴申领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过各地规定不一致。生育津贴申请的时间一般是产后六个月之内,超过六个月就等于自动放弃生育津贴。

  你生育出院后,最好在1个月内将资料交单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医院的住院资料包括病例、出院证、发票,必须是原件。

  其他辅助资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是提供复印件的,但原件是需要提供给社保部门审核。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么发放的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3、假期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4、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是先由社保局发放到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账户上的。如果生育津贴高于职工产前工资标准,企业不得克扣;如果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前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可一次性补足。生育津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

  生育津贴是给员工个人的。

  生育津贴是指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以下两种: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生育津贴申请的时间一般是产后六个月之内,不过各地规定不一致。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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