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要收。受到法院传票,可以获取自己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了解案情,对应诉做好准备,也可以提起反诉。被告不接传票,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或者拘传到庭。
受到法院传票如无特殊原因,最好签收,因为无论是否签收传票,后续的诉讼程序仍将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后续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耗力。签收传票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亲自去发出传票的法院了解案情,因为是自己(公司)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提交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自己(公司)必须针对对方的证据反驳应诉甚至反诉。从法院获取自己(公司)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找法网提醒您,被告不接受传票,法院也是应当开庭的。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是指法院通过工作人员将法律文书或传票直接送达到收件人手中,不通过别人转交或其他环节。送达回证由当事人直接签字。
2.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受法院传票时。将传票放在代收人或收件人住处的一种手段送达方式。留置要求必须为当事人拒绝接受时使用,可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如果找不到人,不能采用该方式。
3.邮寄送达:是指通过国家邮政局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传票邮寄送达一般采用邮政局具有法律效力。
4.委托送达:是指依据程序法规定,委托有关部门向收件人转交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