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取

更新时间:2019-10-08 17: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进入工作后我们会发现,我们每个月的工资都会有部分扣除用于缴纳五险一金,其中的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我们都知道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对于取出来的条件我们也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南京公积金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取? 相信大家也想了解一下,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南京公积金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取

  一、南京公积金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取

  (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二、南京公积金全额提取的规定是怎样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4、出境定居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6、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时限是怎样的

  每年6、12月集中办理。办理时,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1、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

  职工(配偶)购房、建房和修房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从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若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南京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时限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病人的医保卡、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发票、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每年办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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