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农村是非多,因为某些原因农村里的土地纠纷都会特别多,大家都会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大家经常会因为一些土地边界的问题产生纠纷,这时我们应该要找相关部门进行解决,那么农村土地家庭纠纷找谁解决?以下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纠纷可以找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涉及土地纠纷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6月17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2年4月30日)。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一部分农村村民就认为农村的土地是个人财产,鉴于法律意识非常薄弱,所以,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最重要的就是普及相关的法律常识,要让村民从根本上意识到,农村的土地不是个人资产,土地的使用都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如果您对农村土地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上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