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话在我们大家的生活中也是经常会发生一些关于土地的纠纷,特别是在农村中的话这样的情况基本上每天都是在发生的,所以一些村委会的话对于这样的情况也是没有任何的办法。那么,村民之间土地纠纷怎么办?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村民小组之间的土地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处理好之间后,可以按处理结果确权。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2)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4)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国务院交办的;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村民之间土地纠纷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如果是两个村民小组之间因土地权属产生争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好纠纷后,进行确权登记。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