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罪的立案标准是,非法制造商标标识数量达20000件以上,违法所得达20000元以上。因非法制造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的,利用非法手段推销商标标识的。
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罪立案标准:
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2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判刑标准是: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之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