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4年1月开始,北京市出台了居住证制度,取代了此前的暂住证的制度,而在居住证制度实施后,一些外地的居民也能购买本地的住房或者落户等。那么大家知道居住证明办理流程怎么走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居住证明的办理流程是由当事人自己拿着相应的身份证件或者是一些的证明的材料,到的暂时居住的地方的派出所来进行手续的办理,一般情况下当地的工作人员审核相关的材料,在发现材料已经非常完整的情况之下,就会批准办理这样的一种手续,发给相关的居住证。应持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
居住证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4、居(村)外管站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暂住情况证明材料
法律规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不能直接用居住证和护照贷款的。另外如果只有身份证就可以贷款的,建议谨慎来对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般贷款需要符合以下几源个条件:
1、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最好能提供税后工资明细和缴纳社保、公积金证明。知
2、资产类证明,如名下房产、车辆、购买的保险等。
3、有良好的征信记录,包括支付宝和微信上花呗、芝麻信用分上额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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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居住证明办理流程怎么走”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居住证明办理流程是当事人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到暂时居住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