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需要的材料包括原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个人近期照片回执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必须要提交的材料。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身份证过期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身份证异地换证的流程是:
1.到居住地公安机关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申请被受理,等待审核签发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凭领证回执领取证件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找法网提醒您,身份证可以一直补办,不受限制。但明显超出正常办理频率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一定时间内多次办理, 如三个月内最多申领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