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个名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我国许多民族都拥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其中有几个民族的文字和语言在生活中的使用也是相当的广泛。那么,少数民族身份证是怎样的呢?和汉族的身份证明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地介绍一下。
一、少数民族身份证是怎样的?
少数民族身份证件采用汉字与少数民族文字。根据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特点,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证件有两种排版格式。一种是同时使用汉字和蒙文的证件,蒙文在前,汉字在后;另一种是同时使用汉字和其他少数民族文字(如藏、壮、维、朝鲜文等)的排版格式,少数民族文字在上,汉字在下。
二、少数民族身份证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允许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相应的主体少数民族文字的民汉双文身份证,如广西签发的第一代、第二代身份证都有壮文。第一代民族文字因技术原因采用手写,第二代六种民族文字全部采用计算机输入。中国第二代身份证有壮文、维文、彝文、藏文、蒙文、朝鲜文六种民族文字与汉文字并列的双文版身份证。使用以上六种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共有资料部分一律为民族文在上(蒙文在汉文之左则)、汉文在下双文版本。本人资料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主体少数民族居民可以申请附加民族语言在汉文之上,汉族以及其他民族居民则只显示汉文。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的身份证的共有资料部分一律为维汉双文版本(例:姓名 نامى),而区内的维吾尔族居民可以在本人资料部分的汉文之上附加维吾尔文(例:纳斯尔丁·阿凡提 نەسىرىدىن ئەپەندى),而区内的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的本人资料部分则只有汉文,或也可申请附加维吾尔文,但不能附加其他的民族文字(如哈萨克文、蒙古文、锡伯文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少数民族身份证件采用汉字与少数民族文字。根据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特点,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证件有两种排版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