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证件、手续的办理都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或者书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那么,办理户口准迁证,需要本人到场吗?办理户籍迁出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户籍迁出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户口迁移中涉三个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即办理准迁和迁移证手续时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别人代办,但最终一个环节即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
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但你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三)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
持个人申请、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迁入地公安机关领取《入户审批表》。然后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县(市,区)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后开出《户口准迁证》。
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有了准迁证,下一步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及准迁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可能需要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最好复印2份带着),就可以了。
之后,本人迁出地的派出所会给一份户口档案,主要是自己的户口底表,这个档案千万不要弄丢,否则就没有户口了。建议立即拿着这些东西,再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就可以了。
在这些过程中,派出所会在户口簿上添加或删改一些东西。
另外,如需重新打印户口簿,可能需缴纳20元工本费(买户口簿的钱)。
有了户口准迁入证之后你就要带着你的身份证和户口准迁入证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开户口迁移证,然后再持户口迁移证回要落户地落下户口就可以了。
拿到准迁证后,要回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持迁移证、《准迁证》去迁入地派出所上户。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办理户口准迁证,需要本人到场吗的相关内容,原则上这么重要的事件办理是需要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的,但是有的地区会灵活处理,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可以由户主或者亲属来代为办理也可以的,建议以户籍所在地的证件办理机关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