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由于家暴行为针对的对象一般都是弱势群体,很多时候他们不懂或者说不敢去控告施暴人的家暴行为,为了避免出现这种现象,法律规定了一些人有义务在发现存在家暴情形时予以控告或者举报,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哪些人员有权利、义务控告或者举报家庭暴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五条规定:
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邻居、同事,以及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发现家庭暴力,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控告或者举报。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或多或少都存在,但是真正敢于直面家暴,敢于维护自身权益的人却少之又少。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机关予以劝阻和制止。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医生诊断证明等,这些以后都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手机拍照;如果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你能用手机将过程拍下来,也是一种证据来源。还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赶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对于家庭暴力中的殴打行为,如果殴打至轻微伤,则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哪些人员有权利、义务控告或者举报家庭暴力的介绍,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上述这些人都有义务控告或者举报家庭暴力,义务意味着必须履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