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5年起诉离婚,2010.4月一审法院判决离婚,但财产分割不合理,盗走所有离婚证据
更新时间:2019-09-20 14:39:24
问题描述:
我从2005年起诉
离婚,先后3次,2010.4月一审法院判决离婚,但财产分割不合理,我03年因为家庭暴力,回避女方凶残,不能在家居住,光身出门,但判决只分割我的财产,对对方财产没有分割!我分居后购一二手房,现市场价约20多万,对方住学校分配房,现市场价约80万!在去年起诉离婚开庭前,对方乘我不在家,找开锁人开我住房,盗走所有离婚
证据、卸走微机硬盘、搜走家里现金近11万,但2010.4月一审法院判决我离婚要给对方20万、20岁小孩子还要每月1000元(小孩子对方瞒我送高价学校上学,每年35000),给小孩子学习费用1/2!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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