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员即是股东。我能拿回属于我的赔偿款么?法院立案的费用为什么要五千多?
更新时间:2022-05-05 08:15:5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与公司一审、终审劳动争议案件胜诉,胜诉金额超过28万元。经5月17日二审判决,该公司已被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在报纸上发表声明,但没有通知我和法院。我发现公司在11月份被取消了。清算组成员为股东。打扰一下,我现在能让工商局负责吗?股东法人清算组由一人组成。现在在
西安,我能在
天津起诉吗?我能拿回我的补偿吗?为什么法院起诉5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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