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某种形式的担保方式,以期发挥其具有的一定担保作用。那么,买车交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订金是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属于主合同的。
2、二者的功能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就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订金给付后,如果发生一方违约,导致需要解除合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3、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定金的担保方式可适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
定金返还不可以要求定金,但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买车交定金与订金的区别”的相关内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