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多数朋友外出务工,大多选择租房的方式,双方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都会签订一份合同或者协议。所以房屋租赁是日常生活最常见的合同之一,但由于签订不慎,总是会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哪些?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分析。
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承租人擅自出租房屋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但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求承租人返还向第三人收取的超出出租人应收租金部分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理的期限是:
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经营用房承租人累计六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支付的;
租赁期内承租人出卖房屋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人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的,受法律的保护。
承租人以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其优先购买权,要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承租人要求按第三人购买房屋的同等条件购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的除外。
以上就是三种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一定要双方共同签订,不得有隐瞒事实或者欺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