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福利待遇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9-06-03 16: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一样,都属于劳动者,同样付出劳动,也应该得到同样的尊重,主要体现于劳务派遣工的福利待遇与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是否平等。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劳务派遣工福利待遇的规定。

劳务派遣工福利待遇的规定

  一、劳务派遣的含义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二、劳务派遣工福利待遇的规定

  在福利待遇权益方面,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在社会保险权益方面,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跨地区派遣业务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些新规定,从保险福利待遇上体现了同工同酬的要求。

  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怎么发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申明了同工同酬的原则,劳务派遣工与相同岗位的正式员工享受同样的薪酬,并且劳动者也要为劳务派遣工购买五险一金。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欢迎到找法网寻求免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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