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从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仲裁。常见的物业纠纷有,物业费的收取标准,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停止供电、供气等引发的纠纷。
物业纠纷从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仲裁。
根据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因此,物业管理纠纷是指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具体包括物业管理权的纠纷、物业管理费的纠纷、物业管理责任的纠纷等。
找法网提醒您,常见的物业纠纷有:
1.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
2.物业费用标准问题;
3.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
4.物业管理企业违约;
5.物业管理企业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措施引发的纠纷的处理。
物业纠纷执行期限是三年的时间,在物业费纠纷法院判决以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同判决书送达,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