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越权代理签合同是否有效要分情况。如果相对人知道法定代表人越权代理的还签订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如果相对人不知道越权代理,则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如公司追认则合同有效,如公司不追认则合同无效。
法定代表人越权代理签合同是否有效要分情况。
1.相对人为善意的则合同有效
相对人为善意即合同相对人主观上不知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订合同行为超越了权限,该合同有效。因为基于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须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2.相对人为恶意的则合同效力待定
若合同相对人的主观为恶意,即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的情况,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若公司对签订的合同进行追认,则该合同有效;若公司为在合理时间内对该合同追认或者明确不承认该合同的效力,则该合同无效。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会承担的责任: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找法网提醒,如果法人涉嫌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同时又是直接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的话,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